SFDA:如何判别药品的有效期限?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第二十三条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24522.html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自生产日期计算。   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的解释: 例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再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 来源 http://www.sda.gov.cn/WS01/CL0114/23617.html 200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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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其实指的是失效期,用失效期理解就很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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