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2014-2015年度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建议

为促进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降低流感所导致的发病和死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制定了《中国季节性流感疫苗应用技术指南2014-2015》,免费下载地址见正文后的链接。 目前,季节性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于二类疫苗,公民自费、自愿接种。部分地区(如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和江苏苏州等地)将流感疫苗纳入医疗或社会保险的报销范围,个别地区(如北京、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等地)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实施了特定人群免费接种政策。为提高公众对流感危害及疫苗作用的认识,逐步提高高危人群的疫苗覆盖率,各级疾控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人员培训,组织指导疫苗接种时,应重点把握好剂型选择、优先接种人群、接种程序、禁忌症和接种时机等技术环节。由于疫苗产品说明书的批准要基于临床试验结果,其更新需一定周期,如产品说明书的适用人群、接种剂次、禁忌症等事项与本指南内容不一致,建议接种时参考产品说明书。 (一)抗原组份及适用年龄组 WHO推荐的2014-2015年度北半球三价流感疫苗组份为:A/California/7/2009(H1N1)类似株、A/Texas/50/2012(H3N2)类似株和B/Massachusetts/2/2012(Yamagata系)类似株。WHO推荐的四价流感疫苗组份包含B型毒株的两个系,为上述三个毒株及B/Brisbane/60/2008(Victoria系)类似株。 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均为TIV,可用于≥6月龄人群接种,包括0.25ml和0.5ml两种剂型。0.25ml剂型含每种组份血凝素7.5g,适用于6-35月龄婴幼儿;0.5ml剂型含每种组份血凝素15g,适用于≥36月龄以上的人群。 (二)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流感疫苗安全、有效。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疫苗且无禁忌症的人提供免疫服务。国内外大量流感疾病负担的科学证据表明,不同人群患流感后的临床严重程度和结局不同,借鉴WHO立场和其他国家多年的应用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推荐以下人群为优先接种对象: 1.孕妇:孕妇在妊娠任何阶段均应接种流感疫苗。该建议基于以下证据:孕妇罹患严重流感的风险高,流感疫苗在整个孕期接种均是安全的,可有效预防孕妇及其婴儿罹患流感,而流感在6月龄以下婴儿的疾病负担也非常高,且现有疫苗不可以直接给6月龄以下婴儿接种预防流感。 2.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由于现有流感疫苗不可以直接给6月龄以下婴儿接种,该人群可通过母亲孕期接种和对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接种流感疫苗,以预防流感。 3.6-23月龄的婴幼儿:患流感后出现重症的风险高,流感住院负担重,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疫苗在该年龄组的效果高度依赖于疫苗株与循环毒株的匹配程度。 4.2-5岁儿童:流感疾病负担也较高,但低于2岁以下儿童。该年龄组儿童接种流感疫苗后,其免疫应答反应通常优于2岁以下儿童。 5.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流感后死亡风险最高,是流感疫苗接种的重要目标人群。虽然较多证据表明,现有流感疫苗在老年人中的效果不如年轻成年人,但疫苗接种仍是目前保护老年人免于罹患流感的最有效手段。 6.特定慢性病患者:心血管疾病(单纯高血压除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患流感后出现重症的风险很高,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7.医务人员:是流感疫苗接种的重要优先人群,不仅可保护医务人员自身,维持流感流行季节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可有效减少医务人员将病毒传给流感高危人群的机会。 (三) 接种剂次 1.6月龄-8岁儿童:研究证实,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首次接种需两剂次(间隔≥4周)才能达到有效保护。因此,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两剂次,间隔≥4周;2013-2014年度或以前接种过一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一剂。 2.8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四)接种时机 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6-8月后抗体滴度开始衰减。我国各地每年流感活动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不同,为保证受种者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建议各地在疫苗可及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为没有接种的对象提供免疫服务。 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流感疫苗,建议只要本年度的流感疫苗开始供应,尽早安排孕妇接种。 (五)接种部位及方法 TIV应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成人和大年龄儿童首选上臂三角肌接种疫苗,婴幼儿和小年龄儿童的接种部位以大腿前外侧为最佳。因为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在肌肉注射时可能发生出血危险,应采用皮下注射。 (六)禁忌症 对鸡蛋或对疫苗中的任一成份过敏的人群不能接种流感疫苗。患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上次接种流感疫苗后6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不是禁忌症,但应特别注意。具体产品的禁忌症,应参考产品说明书和医生的建议。 (七)与其他疫苗的联合接种 灭活流感疫苗与其他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或者间隔时间接种,未发现影响流感疫苗和联合接种疫苗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八)部分地区的特殊接种政策 目前,我国个别地区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实施了特定人群的免费接种政策。如北京市自2007年开始,免费为≥60岁老人和中小学生接种流感疫苗;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自2008年开始免费为≥60岁老人和3-7岁儿童接种;辽宁省2013年在抚顺、锦州、铁岭市8个县区实施了≥65岁老人免费接种的试点项目。还有部分地区将流感疫苗纳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如陕西西安、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和江苏苏州等地。 来源:中国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技术指南(2014-2015) 下载:http://pan.baidu.com/s/1ntjyL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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