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综合症,综合征,症候群有什么区别 ?

根据维基百科,症候群即综合征。 症候群(Syndrome)又称为综合症,中国大陆译综合征,是一医学术语,指在某些可能的疾病出现时,经常会同时出现的临床特征、症状、现象,此时医师可针对出现的其中一种表征,警觉可能一并出现的相关变化,然而实际的病原、确定诊断的疾病名称或相关生理变化可能无法确知。而有些过去未知的疾病表现,经过研究后仍然保留综合征的称呼。 根据新华多功能字典,综合症应为综合征。 “症”指症状,如:败血症、尿毒症、忧郁症、骨质疏松症。“病症”指疾病,如:疑难病症|糖尿病是内分泌代谢性病症。“征”用于征象、指征、体征、综合征,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病征”指疾病的征象,尤其指身体外表显现出的某种疾病的征象,如:糖尿病的基本病征表现为多尿、多饮、消瘦、乏力等。(详见《新华多功能字典》第918页) 根据咬文嚼字,一定是“综合征”,而不是“综合症”。必须的! “综合征”的“征”,除了有“现象、迹象”的意思外,还有“特征”的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相反,凡是病因相对清楚,症状、体征又多相对集中于单一系统的疾病,一般便不宜再冠以“综合”字样,也不宜称之为“征”,而应直接命名为“某某症”。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言语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只有“综合征”这个词。 中国社会科学院言语研究所词典编辑室那边给我们回电,称只有“综合征”这个词,根本没有“综合症”的说法,“综合症”属以讹传讹。 根据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有关症候群的表述一律采用“综合征”。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也为医学名词的规范化做了不少工作。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版了三十多册《医学名词》,其名词均由医学界各学科专家审定。在《医学名词》中,有关症候群的表述一律采用“综合征”。《全国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医学名词》是一套具有法规效力的有关标准的出版物。 参考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7809ad01017f15.html http://bbs.tianya.cn/post-articleword-1515-1.shtml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45974-428511.html http://www.jiaodui.com/bbs/simple/?t7363.html http://74391.ys.familydoctor.com.cn/article/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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