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打错疫苗事件

本帖最后由 jtym 于 2011-6-22 13:49 编辑 来源 http://www.xuancheng.gov.cn:6060/bbs/viewthread.php?tid=35624&extra=page%3D1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于百忙中垂阅我的材料! 我叫余昌文,系宁国市人,家住宁国市上海花苑B2区。写此材料是因为我家两个月的小孩余照安在本市西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打错疫苗,针对责任单位西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监管部门市卫生局在事后的处理方式及态度,作为受害家庭,我们感到非常的愤慨和无奈,恳请市领导关注并跟踪调查处理。 2011年5月8日上午10时左右,西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李有凤将我孩子疫苗打错,事发后该中心出具了情况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中承诺对此后果负责。然而一连贯的住院和观察他们却不能积极配合,包括找到卫生局时局里负责人的态度也是一样。特别是我孩子在合肥住院检查期间的5月11日那天,该卫生中心无情地给我们孩子造成欠费且始终联系不到他们人,拨打卫生局里相关负责人手机也始终不接听,万般无奈我们只有选择报案,随后他们才出现将费用补齐。送小孩去宁国市医院住院也是同样不能主动积极安排,还一再声称住院与打错疫苗事件无关,拒交住院费并让我们垫付,卫生局不仅不管,反而纵容和庇护西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都是非要通过公安部门出面才能够解决一下当前的费用问题。 而且自5月12日从合肥回来后至今,卫生局也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我和我妻子,调查了解事情情况,表示下对这种社会特殊事件应有的高度关注、没有尽到一个卫生监管部门领导应该尽到的职责和义务,没有给予我们家庭应有的精神安抚、没有对我们受害的小孩表达丝毫的同情和问候,更没有站在我们受害家庭的心理和尊重生命的角度考虑和解决实际问题。相反,表现了一个局领导在工作过程中该作为而不作为的态度,对过错单位的消极、错误做法一再的姑息和庇护,并将我们受害家庭推向了对立的角度,实在是让我们家庭感到愤慨。 和天下所有孩子一样,我们孩子也是祖国的未来,同时更承载着我们全家人沉甸甸的希望,纵观孩子疫苗打错事件,对西津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来说,是她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医德的集中体现;对该中心主管领导来说是管理的严重失职;对卫生局来说是监管工作的严重不到位;对我两个月大的孩子来说就意味着:一、幼小的他承受了身体上本不该承受的痛苦和折磨,二、使他输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由此对他未来智力及其它健康方面造成的潜在影响和我们家庭事后精神上受到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 与此同时,网络及主流新闻媒体也播报有类似疫苗打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例,有的是几年后才产生严重影响(今年3.15晚会上就有一例关于一小女孩错打疫苗,几年后造成耳聋的悲惨结局的报道),国家对此非常重视,我们内心也非常担忧、痛心… … ,所以再次肯请市领导重视我的材料,并关注我小孩后续问题,还我们受害家庭一个公道!赐予我小孩一个健康美好的明天!更为了我们这个本该美好和谐的社会!我们全家携我们两个月的小宝宝在此给您为此付出的关注和帮助叩谢了!!! 注:1.情况说明文件较大,烦请您在网页链接中打开 http://www.ng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959&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7 2.小孩接种本上姓名“余曌安”是以医学出生证明姓名来登记的,此材料中“余照安”是在上户口时改动的名字(派出所里有改名申请) 3.我和我妻子的联系电话是:13345636229 / 15357559729 余 昌 文 2011年5月25日
已邀请:
市卫生局回复

关于宁国市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误接种AC流脑结合疫苗有关情况的报告



宣城市政府政民互动市长信箱:
根据宣城市政民互动交办单(标题为“请虞市长关注和解决我小孩疫苗被打错事件”,办理编号20110028)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误接种AC流脑结合疫苗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5月8日上午10时许,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医师在为余某之子(男,2011年3月8日出生)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时,误接种AC流脑结合疫苗,出现接种差错。
差错发生当日,该中心立即主动告知该婴儿家长并出具书面材料一份,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该中心负责人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我局分管领导立即要求该中心积极主动做好该婴儿各项体检、医疗及后续工作。该中心经向市疾控中心咨询后,即送该婴儿至宁国市人民医院检查,体检结果正常;当日11时许带婴儿及家长至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检查,处理意见:“暂不需特殊处理,建议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访”,然后返回宁国;当晚22时30分,又送至合肥,5月9日上午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有关资深专家,结果为:“该疫苗为多糖抗原疫苗,提前接种不能产生免疫应答,无危害后果,暂不需特殊处理,家庭观察”。
5月9日上午,送至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检查结果为:“体检正常,留观一夜”。
5月10日上午,在婴儿家长强烈要求下,该婴儿入住省立儿童医院住院观察,该中心随即安排人员陪护。
5月12日上午,因该婴儿在省立儿童医院体检结果全部正常,院方予以办理出院。该中心安排车辆将婴儿及其家长接回宁国,当晚至宁国市人民医院体检结果正常,后送回家中。
5月13日,该中心安排车辆接送,在宁国市人民医院体检结果正常。
5月14日,市医院体检,该婴儿肺部有痰鸣音,考虑为支气管肺炎,在婴儿家长要求下,入宁国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该婴儿患肠炎住院至今,目前,已可以出院。
5月25日,宣城市及我市有关学科专家对该婴儿疫苗接种差错进行个案风险评估,认为: 1、属于接种差错;2、到目前为止,5月8日误种的AC流脑结合疫苗对该婴儿没有产生不良后果,不会留下后遗症;3、该婴儿5月14日因支气管肺炎入住宁国市人民医院,及其后出现的肠炎诊断明确,与接种疫苗没有因果关系。
在此过程中,5月12日,因省立儿童医院对该婴儿予以办理出院手续(符合出院指征),引起该婴儿家属的不满,并聚集多人堵该中心大门。该中心为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报警处理。
此次差错发生后,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回避责任,积极处理,并交纳该婴儿的各种检查等费用。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与家属代表接触,并参与调解。同时,我局已责成该中心今后以此为戒,认真整改,以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特此报告。


宁国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